關于通項公司全面啟用全電發票的通知尊敬的通項客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2022年第1號和第2號文規定,上海全面擴圍全電票,繼續加大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以下簡稱“全電發票”)推廣使用力度。 通項公司為響應國家號召,為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已申請并取得開具增值稅全電發票資格,目前試運行結果良好,通項公司決定將于2023年4月開始正式全面啟用“全電發票”和線上對賬。 屆時,通項公司將逐步取消紙質和電子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按稅務指導逐步加大全電票的使用和推廣,如無特殊需求,后期所有業務默認開具全電發票,煩請各位通項客戶悉知并積極配合。 關于全電發票,特溫馨提示如下,如有更多疑問,可咨詢當地稅務機關。 1、全電發票樣式(見下圖)和現有紙質發票有較大差別。 2、全電發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紙質發票相同。其中,帶有“增值稅專用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相同;帶有“普通發票”字樣的全電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與現有普通發票相同。 3、全電發票可自行打印,無需要求銷售方在紙質打印件上加蓋發票專用章。 4、全電發票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或者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下載查詢、下載并抵扣,也可通過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驗全電發票真偽信息。 5、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標記發票入賬標識。納稅人以全電發票報銷入賬歸檔的,按照財政和檔案部門的相關規定執行。 6、納稅人取得的全電發票,需開票方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紅字全電發票,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確認及入賬確認的,開票方填開《紅字發票信息確認單》(以下簡稱《確認單》)后全額開具紅字全電發票,無需受票方確認。 (二)受票方已進行用途確認或入賬確認的,由開票方或受票方填開《確認單》,經對方確認后,開票方依據《確認單》開具紅字發票。
通項金屬材料(上海)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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